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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团委把"三惩两奖"措施纳入到《责任状》 确保乡镇"大团委"工作顺利完成

时间:2012-12-16  浏览数:5772次  字体:    作者:nmyouth  来源:内蒙古共青团
第十五期
呼和浩特市团委根据团中央、自治区团委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活跃全市农村基层团的工作,切实保障我市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如期完成。12月2日,团市委召开了乡镇“;大团委”;工作调度会,会上,团市委书记成红亮与九个旗县区团委、金川开发区团委、如意开发区团委签订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责任状》中以“;三惩两奖”;为促进与鼓励措施。
一惩责任单位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实现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惩责任单位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团市委年终以书面形式向旗县区、开发区党委、政府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及各地区的排名,同时将此项工作报送市委;
三惩责任状明确对任务完成不及时,数据信息不详实,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团市委将对目标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情况报送旗县区、开发区党委。
一奖团市委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实行“;321”;奖励措施,即:对率先完成责任目标第一名的责任单位给予3万元经费奖励,完成责任目标第二名的责任单位给予2万元经费奖励,完成责任目标第三名的责任单位给予1万元经费奖励;
二奖责任单位在新建团组织任务数指标的基础上,在所建团组织达到建设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每多建一家给予200元奖励。
呼和浩特市团委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中,把任务量与奖惩办法纳入到《责任状》中,不仅是为督促旗县区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把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开展好、落实好,进一步强化乡镇作为基层工作桥头堡的地位和作用。
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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