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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联合会举办“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分享交流会

时间:2014-10-28  浏览数:11909次  字体:    作者:nmyouth  来源:内蒙古共青团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在大中专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学联于9月10日下午组织召开了驻呼高校学生骨干“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分享交流会。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副部长、自治区学联副秘书长齐斯琴听取了各高校“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自5月份“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开展以来,各高校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并结合校园品牌活动和特色工作,使青年学生认知、认同、践行核心价值观。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会主席鲁姗说:“农业大学开展的‘诚信考试'当中,诚信考场、诚信胸牌成为同学们关注的风尚,同学们争做诚信标兵,以诚信为荣,为诚信代言,掀起了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的高潮。”内蒙古医科大学学生会主席高升谈到:“作为一名青年学生,我们爱国的最好方式就是就是好好学习。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当中,通过‘拒绝手机进课堂'活动,在学生当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越来越多的同学自觉加入到活动中来,同学们用自己的理解和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治区学联主席包代新倡议:“作为学生骨干,不是荣誉,而是一份责任。学生骨干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中,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当排头兵,要从身边的点滴做起,争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者、倡导者、践行者。”

齐斯琴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指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在青年学生中进一步加强普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在9月份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高校共青团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实现对青年学生的全覆盖,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基本内容。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活动在线上线下有机相结合,在全区树立100名优秀示范代言人,发挥榜样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各级团学组织要结合本学校实际,面向所有团员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和活动设计中要面向基层,注重参与性和互动性,广泛动员每一个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都参与进来,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参加至少一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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