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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

时间:2014-07-14  浏览数:11200次  字体:    作者:nmyouth  来源:内蒙古共青团
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大力倡导平等价值,促进平等目标的实现,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着重要意义。
(一)平等的内涵
平等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衡量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也是人类向往的理想价值。人们向往和追求平等,首先要明确平等的内在意涵。平等是什么?平等是一种社会价值,是一种关于社会应当如何对待其成员的规范性价值。具体而言,一个社会中的全部成员在特征、个性、能力、需求等方面肯定是千差万别的,但他们在作为人、作为社会主体的意义上是平等的。社会应将每个人作为平等的社会成员来对待,确保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求都受到同等程度的尊重和照顾。这就是现代社会平等理念的基本意涵。
虽然平等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共识,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仍然存在广泛的不平等。这些不平等有的是由历史和社会因素造成的,比如家庭背景、教育机会、阶级、阶层等,有的是由自然、个人甚至难以描述的因素造成的,比如天赋、才能、勤奋程度、运气等。倡导和促进平等,就是要对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特别是由不合理、不正当的因素造成的不平等予以矫正和补偿,弥合人们在权利、机会、财富、生活前景等方面的差距。
“平等”这一价值追求虽然自古有之,但平等的内涵却不是永恒不变的。恩格斯告诉我们,平等的涵义随历史发展而不断变化着,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的平等观念。在最原始的、自然形成的公社中,平等只限于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妇女、奴隶和外地人则不在平等之列。在希腊和罗马的奴隶制时期,产生了自由民私人之间的平等,但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而到了基督教封建国家,一切人的平等只意味着承认一切人在原罪上的平等,除此便只有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秩序。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过程中,现代资产阶级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平等要求,“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47页。]这一现代意义上的平等观念经过了几千年才成为某种自然而然、不言而喻的东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平等是社会主义的平等,它不同于近代启蒙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平等。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最初是在推翻封建社会的资产阶级革命实践中产生的,其内涵在于消灭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使资产阶级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而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则是在推翻资本主义的革命实践中产生的,其内涵在于消灭一切剥削和阶级,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使人民当家作主。马克思恩格斯曾向我们深刻揭示过这社会主义平等与资本主义平等的本质差异。资本主义平等只消除了政治和法律上的阶级特权,但容许经济上的阶级剥削。这种平等只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其下掩盖的则是有产者和无产者在财富、地位、生活前景等方面广泛而巨大的不平等。社会主义平等则要求消灭阶级本身,消灭由阶级所造成的一切剥削和不平等。阶级是造成不平等的深刻根源,所以恩格斯说,“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48页。]历史和现实证明,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真正消灭阶级,实现人民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对国家权力的共同支配。就此而言,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为平等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基础。
平等既包括政治平等、经济平等、社会平等等不同层面,也包括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身分平等、资源平等等不同内容。社会主义所倡导的平等不仅要求在政治、法律的层面实现人的平等权利,而且要求在经济领域里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实质的结果平等,使人民共同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因此,社会主义将比资本主义更真实、更广泛地实现平等,社会主义的平等价值比资本主义的平等价值更为优越。
在社会主义的平等目标之上,马克思还向我们描绘了更高层面的平等追求,即共产主义的平等目标。共产主义不仅消灭一切由阶级和剥削造成的不平等,而且还要能照顾到不同的人在天赋、能力和需求方面的不同,根据每个人的个性和需求进行分配,使每个人都能拥有最适合自己全面发展的资源和机会。当然,共产主义平等理想的实现需要长期的发展和积累,如同马克思所说,“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05-306页。]可见,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平等并不是绝对的平均。平等与平均是两个内涵不同的概念。平均与差异相对,强调在分配时每个人得到均等的份额;而平等则强调每个人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并且在分配时用平等的尺度进行衡量。比如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就是平等的集中体现,它以劳动作为统一的尺度来衡量收入分配。社会主义倡导平等,并不表示要排除一切差别。差别可以是正当的,当且仅当造成差别的因素是正当的。比如勤奋工作的人比消极怠工的人收入多,或者贡献突出的人比无所作为的人得到更多奖励,等等。这类差别是正当的,因为它并非由不正当的特权等因素造成,而是因人们不同等的付出和贡献而产生的正当差别。
(二)平等的价值与意义
倡导并促进平等的实现,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平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告诉我们,社会主义运动的根本目标在于消灭阶级,消灭剥削,使社会摆脱和超越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现象,让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支配国家权力。因此,科学社会主义在诞生之始就将平等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邓小平再次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提出,“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表明,无论在哪个时期,平等都已经内在地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平等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要实现人民民主,就必须消灭阶级,使广大人民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如果人民群众不能平等地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那就谈不上真正地当家作主;如果社会隐性地被分为三六九等,那么人民的主体地位便成为空谈。
平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条件。市场经济以身分平等和规则公平为基本前提。不平等和特权只会造成弱肉强食、恶性竞争的市场风气,最终破坏经济秩序,影响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只有确保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权利、机会和地位,引入公平的竞争机制,才能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促进平等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必经之路。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然而,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已成为阻碍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因素。缩小贫富差距,使广大群众能平等地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
只有实现平等,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只有一部分人享受了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那还算不上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实现平等,确保人人都从改革和发展中受益,才能切实增进人民福祉,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三)“平等”的现状:成就与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平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首先,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平等地享有运用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权利。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从根本上消灭了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不平等现象。其次,使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所有公民的平等地位,切实保证公民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和机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结合中国国情的实际不断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新道路。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要想真正实现共同富裕,必须首先解决贫穷和低效的问题,就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种效率优先的思路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我国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为平等的实现奠定了物质基础,但同时也产生了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等消极因素。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改革成就的不断增多,中国共产党将工作重心置于平等的实现之上,通过切实有力的举措清除各种不平等因素,并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
缩小城乡差距。上世纪90年代,党中央、国务院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7年的扶贫攻坚,基本解决了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从此“三农”问题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在农村地区全面启动公路改造、电力设施建设、农产品市场建设等工程、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保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措施,提高了农村发展水平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促进区域平等发展。根据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的思想,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90年代末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使西部地区得到快速发展。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深入地推进西部大开发,并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进一步缩小了区域发展差距。
促进居民的收入平等、机会平等、身分平等、资源平等。针对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党和国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朝着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方向前进。
党和国家在平等目标上表现出坚定的决心,但实现平等的道路注定是漫长的。我国当前社会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平等现象,比如城乡不平等、官民不平等、男女不平等,居民收入不平等、教育机会不平等,等等。在所有影响平等的因素中,与民生最相关也最紧迫的就是贫富差距问题。2013年,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了我国从2003到2012年十年间的基尼系数,其中连续数年都超出0.4的国际警戒值,表明我国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亟待解决。
(四)促进平等的原则和途径
平等不仅是当今中国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平等的实现,既需要平等理念的弘扬,也需要社会改革的促进,需要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
平等的实现,首先需要生产力的发展来保证。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遗余力地发展生产力。只有把蛋糕做好做大,才能使最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到蛋糕,并且使每个人分到的蛋糕更多更大。
缩小收入差距是实现平等的关键。须根据十八大提出“两个同步”、“两个比重”、“两个公平”,逐步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通过税收等再分配手段有效地调控收入差距,调节过高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根除因非法收入而造成的不平等现象,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既保证人们合法的劳动所得不被剥夺克扣,又规避和清除由特权、违纪违法所得的非法收入。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不断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教育平等。教育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未来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前景,而且决定着一个人的眼界和情怀,是人们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只有使每个公民,无论其家庭收入、地域、民族、身分、性别,都能平等地拥有受教育的机会,平等地使用教育资源,才能使每个人真正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才能实实在在地促进人与人之间平等。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平等的实现不能一蹴而就,要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地予以实现。当前我国仍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良性激励机制,应允许存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在生产力还未达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盲目追求过度的平等和平均化,只会使人们丧失劳动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失去源动力,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使平等更加难以实现。如同马克思说,如果没有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就只会造成“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6页。]这一点在早期社会主义实践中有过经验教训。如果脱离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盲目追求平等,平等就将成为空想。要克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一重大战略判断,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差距,实现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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