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自治区团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团委书记、党组书记常青主持会议,自治区团委副书记陈晓东、诺敏,副巡视员格更图雅,自治区团校党委书记石墨、院长孟庆国出席会议。机关全体及二级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常青首先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并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分析解读。 常青强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式确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 常青指出,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要深刻认识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要意义。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为全党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围绕加强党内监督作出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思想武器和行为实践规范,是党员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规定,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树标杆、作表率。 常青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起来,一是要通过座谈会、宣讲会、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合“北疆青年学习进行时”活动,在全区各级团组织和青少年中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用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团的工作与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要把推进内蒙古共青团改革作为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中央明确的共青团改革各项任务。三是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全区团的各级党员干部持续践行“严”和“实”的作风。四是要对照全会精神深入抓好团内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扎实做好巡视整改有关工作。五是要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专题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并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进一步严肃团内政治生活,加强和规范团组织建设,强化团干部和团员的教育管理。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动各级团组织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全会精神。 会上还传达学习了《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内蒙古党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湖北省委严肃处理恩施州委、利川市委中心组学习突出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等讲话和文件精神,对全区共青团近期相关工作作出部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