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为自治区团委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少年生态园和蒙京津冀青少年生态实践基地工作,实施“希望工程”和“绿色希望工程”。
2.组织青少年参与社会建设、社会实践的各类项目,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实践活动。
3.开展区内外青少年公益慈善事业交流合作。
4.推进全区青少年事务专业社会工作,研发落实专业服务项目,培育专业人才力量。
5.开展全区青年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发展和管理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志愿者相关信息,承担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6.承担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联系引导服务工作。
7.承担全区青少年生态环保实践教育工作。
8.承担自治区团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人:阿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