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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开展中秋国庆“两节”节前廉政提醒

时间:2021.01.05  浏览数:4756次  字体:    作者:  来源:

9月27日,团市委副书记张天竞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专题会议,团市委机关各部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分别听取了各部室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重点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中秋国庆“两节”节前廉政提醒。传达学习了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乌海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乌党办发〔2014〕2号)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的通知》(乌团党组发〔2020〕18号),明确了“两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并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

一是遵守廉洁纪律。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要切实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要求,严格纪律“底线”,带头落实“十二个严禁”。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各直属单位、团属阵地负责人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把抓好“两节”期间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从思想深处筑牢廉政防线,对发现的问题早告诫、早提醒。

三是做好值班值守。双节期间,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及时处置,确保过一个祥和廉洁的中秋国庆“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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