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包头团市委12355携手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走进沙河五校、包头市第五中学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2月3日下午在沙河五校,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的贾玉珍律师通过围绕“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用适合青少年的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例举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告诉学生们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月4日下午,包头团市委12355继续走进包头市第五中学,此次活动以宣传“校园欺凌”为主题,贾律师通过PPT直观的展示了校园欺凌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以及严重后果,向中学生讲解了有关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常识。通过讲解学生的哪些行为是属于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会造成哪些危害,当遭遇校园欺凌、暴力时该如何应对等问题,贾律师进一步强调了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性,以及当好朋友及身边人受人欺负的时候,要学会选择正确的方法帮助他,不以暴制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本次宪法宣传集中活动增强了全体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使全体学生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意识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活动中共为学生们颁发了《包头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例选编》920本。
下一步,包头团市委将继续加强全体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教育,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汇集多方力量共建平安社会,为全市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