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2017年8月内蒙古团委注册成立内蒙古青禾未成年人观护中心,采取“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高校+司法社工组织+N”工作模式,为呼和浩特市四个区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观护帮教、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中心心理疏导室、个案访谈室等办公区域、工作流程、合作单位以及各项工作制度
两年来,内蒙古团委共投入136万元,研究设置社会调查、行为矫正等服务项目17个,培育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同20家企事业单位建成观护基地,接受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委托开展社会调查40件次、合适成年人参与9次、心理疏导3次、观护帮教13名涉罪未成年人。基于中心的社会调查,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4件,相对不起诉6件,免于刑事处罚1件。同时,今年4月,内蒙古青禾未成年人观护中心被最高检和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同时,受到了区内各类媒体的广泛关注,内蒙古法制报于今年6月7日进行了整版报道。
在中心承接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为29件,抢劫为3件,故意伤害等造成人身伤亡的案件4件,强奸、强迫卖淫、介绍卖淫等涉性案件7件,寻衅滋事3件;从2017年8月至2019年3月,观护对象以男性为主,女性仅为8名;社会闲散人员居多,在校学生只有10名;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18岁之间,15岁以下有6名。这些数据表明,盗窃、抢劫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位列第一、第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占案件总数的13.4%,以团伙犯罪为主;而涉性犯罪,如强奸、强迫卖淫、介绍卖淫占案件总数的13.4%,则以共同犯罪为主。这些涉罪未成年人居住在城乡结合地带的15人,占总人数的28%,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普遍为中等以下收入;来自离异或单亲家庭的17人,占总人数的37%。通过分析得出,家庭功能缺失造成的家庭结构不健全,家庭关系僵化导致的家庭环境不和谐,父母教育方式不得当造成的亲子关系紧张,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易出现的行为偏差等因素,极大地影响了未成年人的情感、认知、辨别力和自控力的形成,是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因素。今后,中心将深入开展亲职教育、法治宣传、心理疏导等相关工作,引导父母进行良好的亲子沟通和家庭教养,发挥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的重要作用,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帮助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中心社工同观护对象谈心谈话,带领观护对象参加义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