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和团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和自治区团委督察我市共青团改革情况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推动我市共青团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结合2018年度全市共青团重点工作考核要求,近日,市委改革办、团市委、市教育局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全市9个旗县区对共青团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12月上旬,团市委书记南男、副调研员蔚效成,市委改革办政治与党建科负责人金泽华,市教育局团委负责人巴特尔及团市委相关部室负责人等督查组全体成员,驱车500多公里,先后赴9个旗县区走访了21个调研点,其中走访各类“青年爱里”等团属阵地12个,各中小学9所;在各旗县区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工作汇报,与旗县区委、政府、改革办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各旗县区相关档案资料。督查组经过为期四天半高效务实的调研督查工作,全面了解了全市共青团改革推进情况,有力推动了我市共青团改革各项举措在各旗县区的全面落地见效。
督查组指出,一年来,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推进共青团改革的要求,9个旗县区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带领共青团认真研究制定改革方案、专题安排部署改革工作、推动共青团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目前,我市9个旗县区均印发了共青团改革方案,“专挂兼”配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改革举措基本落实,团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得到明显提升,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得到初步显现,团的组织有效覆盖面逐步扩大,基层共青团工作力量得到加强,我市共青团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查组强调,对比市委的要求和青年的期待,我市共青团改革的推进落实还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比如,共青团改革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上热下冷”,改革的力度和热度在基层层层衰减的现象。再比如,很多旗县区还没有建立教育团工委,没有建立团员能进能出机制,学校共青团基础性源头性战略性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还未得到充分体现。很多团组织在服务青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做得还不够,打通服务青年的最后一公里的路径和方法不够丰富多样,青年获得的改革红利还不多,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青年导向、基层导向,推动共青团改革再出发、再深入、再突破。
督查组要求,各旗县区要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做好青年工作,始终关心爱护青年,关心重视共青团工作,关心支持团干部锻炼成长,千方百计为青年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青年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明确旗县区委为共青团“改革再出发”责任主体,压实主体责任,尽到领导责任。要建立常委会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制度,从资源、人员、经费、项目等方面给予共青团工作大力支持,在全市深化改革的大局中统筹谋划推进共青团改革。
督查组要求,各级团组织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共青团系统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自觉对照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从严治团,通过转观念、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破解制约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彻底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思想根源,把共青团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二要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通过开展共青团改革层层督导,压茬推进,层层落实,将共青团工作的桥头堡从旗县一级推向乡镇。要将6-35周岁青少年每人每年2元工作经费、乡镇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继续加大团干部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将村(社区)团支部书记纳入到培训范围,全面提升我市各级团干部业务素质,促进广大基层团组织工作全面活跃。三要坚持以青年为本。按照“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的思路,以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和教育团工委为抓手,有计划地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面,消除团建“空白点”。要切实彰显团员青年的先进性,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和“智慧团建”工作,严格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团员能进能出机制,不搞入团“终身制”,严控团青比例,确保2019年每一所中学的初高中团员比例都不超过30%和60%。要创新和改进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手段,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思想引导,扎实做好青少年意识形态工作。要始终心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紧紧依靠青年,青年有什么需求,团组织就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吸引青年广泛参与,使团的工作和建设始终葆有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