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全区第一、二批“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器”“内蒙古青年电商创业培训基地”复核和第三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自愿申报、审查推荐、专家评审等组织程序,自治区团委决定撤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等2家单位“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器”称号,授予包头市敕勒川众创空间等11家单位“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器”称号。
现将拟撤销及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内蒙古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鞠超
联系电话:1850476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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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一、二批“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器”拟撤销名单
2.全区第三批“内蒙古青年创业孵化器”拟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