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我国第七个法定“国家宪法日”。
11月30日至12月6日,我国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
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前后共历经五次修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封面
从2014年开始,每年的国家宪法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微不至地,呵护着每一个平凡人的一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宪法共有4章143条,内容包括了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和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从我们出生开始,宪法就作为我们的守护神,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当我们开始背上书包,走进校园,每周一早晨的升国旗、奏国歌便成了我们每周的第一堂课。根据《宪法》第二章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当我们到了十八岁,要开始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当我们走出大学校园,我们就要通过劳动赚取酬劳了,此时宪法依旧是我们合法权利的有力保障。当我们找到心爱的另一半,一起组成家庭、步入婚姻的殿堂。后来孕育了新的生命,获得一个新的身份“爸爸、妈妈”。新身份同时也意味着新的责任。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开始变老。到了退休年龄的我们,一样可以过着有保障的生活。宪法伴随我们的一生,我们在它的保护下茁壮成长。但也同样受到它的约束。正因为它的存在,才能让社会更加安定、和谐,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我们应当牢记宪法、遵守宪法,共同创造祖国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