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力度,依法保护好胡杨林这片“活着的化石树”,9月1日团旗委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争做“护”杨人”学习宣传《条例》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等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使干部职工和群众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让《条例》深入人心。
此次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履行保护胡杨林、保护生态环境义务的自觉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保护好胡杨林这片“大漠明珠”,保护好阿拉善这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