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团旗委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团旗委书记杨小明、团旗委派驻纪检组长乌云斯琴、团旗委副书记王双艳、副书记高慧、团旗委派驻纪检组成员乌敦高娃及各部室负责人参加谈话。
乌云斯琴提出,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应该永葆初心使命,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的重大部署,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第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决落实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增强纪律意识,强化组织担当,在做好共青团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不失本色。第三,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青年领导干部是党的后备力量,要坚决不碰法律底线、绷紧纪律红线,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对于公款吃喝、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财务报销问题要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对于当下餐饮浪费行为要坚决制止,共青团干部要做好榜样,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要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团旗委派驻纪检组可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提醒,同时动态掌握领导干部情况,做到日常监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