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实施,提升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效,3月23日,盟团委联合盟教育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启动“法治副班长”项目试点工作,盟团委副书记洪格尔、盟教育局副局长孙艳及相关单位工作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此次受聘的“法治副班长”代表参加活动。
为增强法治教育为党育人的成效,丰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渠道和方法,盟团委创新工作模式,在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交流座谈、实地走访调研的基础上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发起实施“法治副班长”工作项目,制定《锡林郭勒盟“法治副班长”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锡林郭勒盟“法治副班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旨在充分发挥青少年主体作用,协助学校和老师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传、禁毒防艾教育,参与校园和班级法治环境管理等,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化作经常,培育青少年法治信仰,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升学校管理服务水平。
通过各中小学校主动申请和教育部门综合推荐,选定锡林浩特市第三中学和锡林浩特市第十四小学为“法治副班长”项目试点学校,分别在中学一至二年级和小学三至五年级设置“法治副班长”。经过学校团队组织依照选聘条件,按照自愿原则推荐和盟团委、教育局审核把关后,首批252名“法治副班长”持证上岗,将开展为期1年的履职工作。
启动仪式上,盟教育局副局长孙艳,锡市三中党支部书记、校长王瑞田,锡市第十四小学校长门建利为受聘“法治副班长”代表颁发聘书。
锡林浩特市第三中学学生程陈代表“法治副班长”作表态发言,她表示将认真履行“法治副班长”各项职责使命,积极协助学校和老师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禁毒防艾等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帮助学校、老师提前发现矛盾、妥善化解矛盾,做好同学意见建议的“传声筒”,同学间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平安校园建设的“小助手”,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法治的种子在同学心中生根发芽。
盟团委副书记洪格尔对新上任的“法治副班长”表示祝贺。他指出,“法治副班长”项目不仅是整合各方力量协同推进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做好源头预防的有力抓手。希望首批上岗的“法治副班长”作为学生中道德品行优秀、自觉遵规守纪、模范作用突出的优秀代表,能够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责任和意义,在认真履职的同时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让履职过程不仅成为帮助他人的过程更是自我提升自我成长的过程;希望两所试点学校能够将“法治副班长”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结合实际为“法治副班长”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继续关注支持“法治副班长”试点工作,推动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融合,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启动仪式结束后,邀请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付重阳律师和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布仁其木格老师分别围绕“法治副班长”履职过程中的可能遇到的法律和心理知识进行岗前培训,提升“法治副班长”自身法律意识和心理减压能力的同时助力“法治副班长”更好履职。
下一步,盟团委将联合各部门,通过定期调度,听取汇报,实地调查等方式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完善工作举措,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推动形成全盟青少年法治建设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