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实施方案》,锡盟团委、少工委将“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作为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助力基础教育改革、实施党团队一体化建设重要载体,着眼大局,从内容设计、获章标准、实施流程等落细落实,推进我盟“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扎实开展,增强少先队工作新活力。
一、完善机制,做好争章工作制度保障
(一)整体部署,团教协作,制定争章工作标准。盟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结合我盟工作实际制定《锡林郭勒盟“红领巾奖章”实施细则(试行)》,纳入全盟党建带队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成长的全过程,配套出台工作指引,制作发布一图读懂奖章实施细则,明确争章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结果运用,形成“团教总体策划部署、旗县少工委指导督导、各学校少工委行动落实”的工作思路,确保我盟争章工作不走偏、做到位。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争章工作全面推进。举办全盟“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专项培训暨少先队重点工作推进会,通过视频形式,覆盖盟市、旗县、学校三级少先队组织,并将“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少先队工作重要任务部署,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东乌珠穆沁旗,农牧区少先队组织较多的太仆寺旗等重点区域,邀请自治区、盟市讲师,直接面向大中队辅导员讲解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确保争章工作既有重点推进,又兜底收尾一个不落下。
二、多措并举,促进争章工作有效运行
(一)内涵更加丰富。内容设计上注重将青少年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达标即可获得“向阳章”;将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其中,达标即可获得“小石榴籽章”;与学习体验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时政题材相结合,达标即可获得“小卫士章”;与“五育并举”相结合,聚焦体育锻炼、美育熏陶、劳动实践等体验,在争章标准中充分融入其背后蕴含的精神内涵,达标即可获得“小达人章”;另外基于少先队员终身阅读习惯培养、敢于探索、勇于实践的考量,设置盟级阅读特色章和实践特色章,聚焦弘扬抗疫精神,做好科学防控,设置盟级防疫特色章。
(二)载体更加多元。与少先队组织生活相融合,成为队前教育、分批入队、小骨干培训、参加少先队岗位锻炼、推优入团重要评价标准;与实践育人相衔接,成为学工、学农、学军和生产一线岗位体验、夏冬令营等丰富生动实践活动的重要评价依据;与少先队组织文化相衔接,成为入队、队会、离队等少先队仪式、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鼓号队展演的重要评价载体;与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发挥少先队组织育人优势和实践育人特色,助力“双减”工作实施。
(三)程序更加规范。争章程序由浅入深、逐层递进,规范实施定章、争章、考章、颁章、护章五个实施流程,构建人人可行、天天可为、阶梯进步的争评体系。各级少先队组织发挥党建带队建作用,利用“争章启动课”或“升旗仪式动员会”确定争章种类、明确获章标准和争章目标,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实践体验、记录争章过程等,引导队员认真考章护章,布置争章园地,教育引导队员珍爱奖章、珍视荣誉,激励队员不断进取、拾级而上。
三、深化改革、提高争章成果运用
(一)举行颁章仪式,发挥榜样引领。全盟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争章成果展示,树立典型,增强活动效果,利用国家节庆日、纪念日,少先队建队日和其他有教育意义的时间节点,举行庄重热烈的颁章仪式,更好地完善评价机制。全盟13个旗县市(区)、105个少先队大队全部按期完成学校级一星章、旗县市(区)级二星章评选,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二)加强激励作用,深化结果运用。各级少先队组织充分运用奖章评价结果,把获章情况作为岗位激励、实践激励、荣誉激励的重要参考,获章队员积极参与服务岗位、代表岗位、特色岗位锻炼,参与少先队组织阵地建设,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在争章活动中表现积极的少先队员(集体),特别是获得“红领巾奖章”星级章的个人(集体)提供集中展示平台,作为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促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